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十条,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计入销项税额抵扣:(二)外购商品、劳务和运输服务的非正常损失;(3)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所耗用的外购商品(不含固定资产)、劳务和运输劳务;(四)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,3.享受国税或免征增值税项目的简易税收优惠,法律分析:不能专用于增值税的项目抵扣包括用于简易计税的项目、免征增值税的项目、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、劳务、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,5.贷款服务(融资租赁可咨询抵扣),VAT的范围不能抵扣:1。1、增值税哪些不能抵扣...
更新时间:2022-12-15标签: 哪些不可抵扣税抵扣税额进项增值税项目 全文阅读